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展改革委、民政部、商務部、衛生健康委聯合發布《關于養老、托育、家政等社區家庭服務業稅費優惠政策的公告》,自2019年6月1日起執行至2025年12月31日。
公告稱,為支持養老、托育、家政等社區家庭服務業發展,六部門就有關稅費政策發布公告。
為社區提供養老、托育、家政等服務的機構,按照以下規定享受稅費優惠政策:
(一)提供社區養老、托育、家政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二)提供社區養老、托育、家政服務取得的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減按90%計入收入總額。
(三)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區養老、托育、家政服務的,免征契稅。
(四)用于提供社區養老、托育、家政服務的房產、土地,免征不動產登記費、耕地開墾費、土地復墾費、土地閑置費;用于提供社區養老、托育、家政服務的建設項目,免征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確因地質條件等原因無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免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
為社區提供養老、托育、家政等服務的機構自有或其通過承租、無償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區養老、托育、家政服務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符合下列條件的家政服務企業提供家政服務取得的收入,比照《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財稅〔2016〕36號附件)第一條第(三十一)項規定,免征增值稅。與家政服務員、接受家政服務的客戶就提供家政服務行為簽訂三方協議;向家政服務員發放勞動報酬,并對家政服務員進行培訓管理;通過建立業務管理系統對家政服務員進行登記管理。
財政、稅費征收機關可根據工作需要與民政、衛生健康、商務等部門建立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機制,民政、衛生健康、商務等部門應積極協同配合,保障優惠政策落實到位。
(來源:中國會計視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