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9月15日電(許維娜)據國家發展改革委消息,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聯合印發《關于村莊建設項目施行簡易審批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指導地方按照固定資產投資管理的小型村莊建設項目施行簡易審批,優化審批程序,簡化報批內容,改進審批方式,合理確定村莊建設項目布局,有序推進美麗鄉村建設。
《指導意見》明確了村莊建設項目施行簡易審批需要把握的基本原則,并從明確適用范圍、簡化審批程序、創新審批服務方式、發揮村民作用等方面,提出具體舉措。
《指導意見》提出,重點圍繞生活垃圾污水、廁所糞污處理、村容村貌提升等農村人居環境建設,以及農村供排水、村內道路、文化體育等村莊建設領域,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并發布施行簡易審批的村莊建設項目范圍。
同時,鼓勵對村域內實施的村莊建設項目施行簡易審批。投資規模較大、技術方案相對復雜的工程,以及關系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房屋修造類、能源類等項目,不得適用簡易審批。已經納入城市一體管理的村莊,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指導意見》指出,對于適用簡易審批的政府直接投資項目,地方投資主管部門要簡化審批程序,可以采取審批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方式,合并辦理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等審批環節。經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作為項目招標采購、建設實施和竣工驗收的依據。對于企業投資項目,項目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核準、備案手續。審批、核準、備案等投資決策程序完成后,方可履行資金申請和審批程序,并在資金申請報告中列明項目基本情況、前期工作完成情況、申請資金的政策依據等內容。
在創新審批服務方式方面,《指導意見》明確,允許地方結合實際,將小型村莊建設項目涉及的審批事項依法委托鄉鎮政府實施。提倡簡化申報材料,實行一窗受理、綜合辦理,通過并聯審批壓縮辦理時限,探索開展部門聯辦、全程幫辦,切實加快村莊建設項目推動進度。
此外,《指導意見》強調,地方各級投資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要把村莊建設項目施行簡易審批擺上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深入研究謀劃,細化配套措施,以流程優化、內容簡化、時限縮減為目標,推動村莊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再造。地方各級尤其是縣級行業主管部門要發揮貼近基層的優勢,加強技術服務、工作指導和監督管理,確保村莊建設項目質量。
(來源:人民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