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提高收費基金政策透明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按照國務院決策部署,財政部在門戶網站公布了全國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一張網”(以下簡稱“一張網”),集中公示了中央和各省(區、市)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為完善工作機制,加強“一張網”管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確職責分工
財政部負責在門戶網站搭建“一張網”公示平臺,集中公示中央和各省(區、市)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負責“一張網”日常運行維護。財政部負責編制“一張網”中的全國政府性基金目錄清單、全國性及中央部門和單位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全國性及中央部門和單位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對清單內容的完整性、準確性和時效性承擔主體責任。各省(區、市)財政廳(局)負責編制“一張網”中各省(區、市)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和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對清單內容的完整性、準確性和時效性承擔主體責任。財政部指導和監督地方收費基金目錄清單管理工作。
二、加強動態管理
(一)各省(區、市)財政廳(局)按照國家規定公布的本地區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應當與“一張網”的內容保持一致。
(二)各省(區、市)財政廳(局)因收費政策變化(包括改變管理方式),確需對本地區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進行調整的,應當向財政部報送有關資料(PDF電子文檔形式),包括出臺的相關政策文件、加蓋單位公章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變更登記表》(見附件1)和調整后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等。
(三)為確保“一張網”及時動態調整,各省(區、市)財政廳(局)應當將有關材料在政策文件印發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文件執行之日前)報送至財政部。
(四)財政部對各省(區、市)財政廳(局)報送的有關材料審核后,在政策文件執行之日調整“一張網”內容,并通知各省(區、市)財政廳(局)同步調整本地區公布的收費目錄清單。
(五)各省(區、市)財政廳(局)對已納入目錄清單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若轉為其他類別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應按照有關規定制定專項管理辦法,明確資金性質、收繳原則、收繳主體、繳納范圍、收繳標準確定方式和程序、資金解繳、預決算管理、票據管理、監督管理、法律責任等。對屬于政府特定公共服務和管理事項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在政府職能轉變、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到位前,不得轉為經營服務性收費。
三、健全投訴處理機制
為確保“一張網”落到實處,各省(區、市)財政廳(局)應按規定建立健全亂收費投訴處理機制,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違規行為的舉報和投訴,并按照職責分工及時核查處理和向舉報人反饋。對經核實情況屬實的亂收費行為,應按規定對相關人員實施問責。對財政部轉辦的舉報和投訴事項,應按要求組織核查處理工作。
四、建立溝通協調機制
(一)各省(區、市)財政廳(局)應確定本單位“一張網”工作聯絡員,并于2017年9月15日前向財政部報備聯絡員信息(包括單位、姓名、聯系方式等,見附件2)。工作中聯絡員發生調整的,應及時報備。
(二)各省(區、市)財政廳(局)要加強溝通協調,保持信息暢通,對需調整相關收費政策及目錄清單的,應做到事前溝通、事中同步、事后聯動,確保“一張網”工作聯系機制有效運行。
附件:1.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變更登記表
2.收費基金目錄清單管理工作聯絡員通訊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