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
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進口稅收政策管理,現對免稅業務統一管理等7項進口稅收政策(目錄詳見附件)補充通知如下:
財政部、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免稅業務統一管理等7項進口稅收政策執行過程中,存在違反執行免稅政策規定的行為,以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違法違紀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特此通知。
附件:7項進口稅收政策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