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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稅收優惠“一本通”——創業就業平臺、創投企業、金融機構篇

            發布時間:2017年05月08日         瀏覽次數: 2 文字顯示:     

             

             

             

                    國家稅務總局近日推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稅收優惠政策指引》,打造方便企業查詢、應用的稅收優惠政策“一本通 ”??上硎艿木唧w優惠都有啥?需要滿足啥條件?企業們注意了,今天特梳理發布一組內容,對照入座找適合自己的吧~

             

             

            稅收優惠"一本通"——創業就業平臺、創投企業、金融機構篇

             

             

              25.科技企業孵化器(含眾創空間)免征增值稅

              

              【享受主體】

              

              科技企業孵化器(含眾創空間)。

              

              【優惠內容】

              

              自201651日起,對科技企業孵化器(含眾創空間)向孵化企業出租場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務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享受條件】

              

              1.孵化器需符合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條件。國務院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發布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名單。

              

              2.孵化器應將面向孵化企業出租場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務的業務收入在財務上單獨核算。

              

              3.孵化器提供給孵化企業使用的場地面積(含公共服務場地)應占孵化器可自主支配場地面積的75%以上(含75%)。孵化企業數量應占孵化器內企業總數量的 75%以上(含 75%)。

              

              公共服務場地是指孵化器提供給孵化企業共享的活動場所,包括公共餐廳、接待室、會議室、展示室、活動室、技術檢測室和圖書館等非盈利性配套服務場地。

              

              【政策依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科技企業孵化器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89號)

              

              26.符合非營利組織條件的孵化器的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

              

              【享受主體】

              

              科技企業孵化器。

              

              【優惠內容】

              

              免征企業所得稅。

              

              【享受條件】

              

              1.符合非營利組織條件:

              

             ?。?/span>1)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設立或登記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宗教活動場所以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認定的其他組織;

              

             ?。?/span>2)從事公益性或者非營利性活動;

              

             ?。?/span>3)取得的收入除用于與該組織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記核定或者章程規定的公益性或者非營利性事業;

              

             ?。?/span>4)財產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

              

             ?。?/span>5)按照登記核定或者章程規定,該組織注銷后的剩余財產用于公益性或者非營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記管理機關轉贈給予該組織性質、宗旨相同的組織,并向社會公告;

              

              (6)投入人對投入該組織的財產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財產權利,本款所稱投入人是指除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

              

             ?。?/span>7)工作人員工資福利開支控制在規定的比例內,不變相分配該組織的財產,其中:工作人員平均工資薪金水平不得超過上年度稅務登記所在地人均工資水平的兩倍,工作人員福利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8)除當年新設立或登記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金會及民辦非企業單位外,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金會及民辦非企業單位申請前年度的檢查結論為“合格”;

              

             ?。?/span>9)對取得的應納稅收入及其有關的成本、費用、損失應與免稅收入及其有關的成本、費用、損失分別核算。

              

              2.孵化器對應的孵化器企業的標準:

              

             ?。?/span>1)企業注冊地和主要研發、辦公場所必須在孵化器的孵化場地內。

              

             ?。?/span>2)新注冊企業或申請進入孵化器前企業成立時間不超過2年。

              

             ?。?/span>3)企業在孵化器內孵化的時間不超過48個月。納入“創新人才推進計劃”及“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的人才或從事生物醫藥、集成電路設計、現代農業等特殊領域的創業企業,孵化時間不超過60個月。

              

              (4)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所規定的小型、微型企業劃型標準。

              

             ?。?/span>5)單一在孵企業入駐時使用的孵化場地面積不大于1000平方米。從事航空航天等特殊領域的在孵企業,不大于3000平方米。

              

             ?。?/span>6)企業產品(服務)屬于科學技術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印發的《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政策依據】

              

              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413號)

              

              2.《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科技企業孵化器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89號)

              

              27.科技企業孵化器免征房產稅

              

              【享受主體】

              

              科技企業孵化器。

              

              【優惠內容】

              

              201611日至20181231日,對符合條件的科技企業孵化器自用以及無償或通過出租等方式提供給孵化企業使用的房產,免征房產稅。

              

              【享受條件】

              

              1.享受優惠政策的科技企業孵化器,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span>1)孵化器需符合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條件。國務院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發布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名單。

              

             ?。?/span>2)孵化器應將面向孵化企業出租場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務的業務收入在財務上單獨核算。

              

             ?。?/span>3)孵化器提供給孵化企業使用的場地面積(含公共服務場地)應占孵化器可自主支配場地面積的75%以上(含75%)。孵化企業數量應占孵化器內企業總數量的75%以上(含75%)。

              

              公共服務場地是指孵化器提供給孵化企業共享的活動場所,包括公共餐廳、接待室、會議室、展示室、活動室、技術檢測室和圖書館等非盈利性配套服務場地。

              

              2.“孵化企業”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span>1)企業注冊地和主要研發、辦公場所必須在孵化器的孵化場地內。

              

             ?。?/span>2)新注冊企業或申請進入孵化器前企業成立時間不超過2年。

              

             ?。?/span>3)企業在孵化器內孵化的時間不超過48個月。納入“創新人才推進計劃”及“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的人才或從事生物醫藥、集成電路設計、現代農業等特殊領域的創業企業,孵化時間不超過60個月。

              

              (4)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所規定的小型、微型企業劃型標準。

              

             ?。?/span>5)單一在孵企業入駐時使用的孵化場地面積不大于1000平方米。從事航空航天等特殊領域的在孵企業,不大于3000平方米。

              

              (6)企業產品(服務)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政策依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科技企業孵化器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89號)

              

              28.科技企業孵化器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享受主體】

              

              科技企業孵化器。

              

              【優惠內容】

              

              201611日至20181231日,對符合條件的科技企業孵化器自用以及無償或通過出租等方式提供給孵化企業使用的土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享受條件】

              

              1.享受優惠政策的孵化器,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span>1)孵化器需符合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條件。國務院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發布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名單。

              

              (2)孵化器應將面向孵化企業出租場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務的業務收入在財務上單獨核算。

              

             ?。?/span>3)孵化器提供給孵化企業使用的場地面積(含公共服務場地)應占孵化器可自主支配場地面積的75%以上(含75%)。孵化企業數量應占孵化器內企業總數量的75%以上(含75%)。

              

              公共服務場地是指孵化器提供給孵化企業共享的活動場所,包括公共餐廳、接待室、會議室、展示室、活動室、技術檢測室和圖書館等非盈利性配套服務場地。

              

              2.“孵化企業”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span>1)企業注冊地和主要研發、辦公場所必須在孵化器的孵化場地內。

              

             ?。?/span>2)新注冊企業或申請進入孵化器前企業成立時間不超過2年。

              

             ?。?/span>3)企業在孵化器內孵化的時間不超過48個月。納入“創新人才推進計劃”及“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的人才或從事生物醫藥、集成電路設計、現代農業等特殊領域的創業企業,孵化時間不超過60個月。

              

              (4)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所規定的小型、微型企業劃型標準。

              

              (5)單一在孵企業入駐時使用的孵化場地面積不大于1000平方米。從事航空航天等特殊領域的在孵企業,不大于3000平方米。

              

              (6)企業產品(服務)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政策依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科技企業孵化器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89號)

              

              29.國家大學科技園免征增值稅

              

              【享受主體】

              

              國家大學科技園。

              

              【優惠內容】

              

              自201651日起,對國家大學科技園向孵化企業出租場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務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享受條件】

              

              1.科技園符合國家大學科技園條件。國務院科技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發布國家大學科技園名單。

              

              2.科技園將面向孵化企業出租場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務的業務收入在財務上單獨核算。

              

              3.科技園提供給孵化企業使用的場地面積(含公共服務場地)占科技園可自主支配場地面積的60%以上(含60%),孵化企業數量占科技園內企業總數量的75%以上(含75%)。

              

              公共服務場地是指科技園提供給孵化企業共享的活動場所,包括公共餐廳、接待室、會議室、展示室、活動室、技術檢測室和圖書館等非營利性配套服務場地。

              

              【政策依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國家大學科技園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98號)

              

              30.符合非營利組織條件的大學科技園的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

              

              【享受主體】

              

              大學科技園。

              

              【優惠內容】

              

              免征企業所得稅。

              

              【享受條件】

              

              1.符合非營利組織條件:

              

             ?。?/span>1)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設立或登記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宗教活動場所以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認定的其他組織;

              

             ?。?/span>2)從事公益性或者非營利性活動;

              

             ?。?/span>3)取得的收入除用于與該組織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記核定或者章程規定的公益性或者非營利性事業;

              

              (4)財產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

              

             ?。?/span>5)按照登記核定或者章程規定,該組織注銷后的剩余財產用于公益性或者非營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記管理機關轉贈給與該組織性質、宗旨相同的組織,并向社會公告;

              

             ?。?/span>6)投入人對投入該組織的財產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財產權利,本款所稱投入人是指除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

              

             ?。?/span>7)工作人員工資福利開支控制在規定的比例內,不變相分配該組織的財產,其中:工作人員平均工資薪金水平不得超過上年度稅務登記所在地人均工資水平的兩倍,工作人員福利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8)除當年新設立或登記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金會及民辦非企業單位外,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金會及民辦非企業單位申請前年度的檢查結論為“合格”;

              

              (9)對取得的應納稅收入及其有關的成本、費用、損失應與免稅收入及其有關的成本、費用、損失分別核算。

              

              2.科技園對應的“孵化企業”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企業注冊地及主要研發、辦公場所在科技園的工作場地內;

              

             ?。?/span>2)新注冊企業或申請進入科技園前企業成立時間不超過3年;

              

             ?。?/span>3)企業在科技園內孵化的時間不超過48個月。海外高層次創業人才或從事生物醫藥、集成電路設計等特殊領域的創業企業,孵化時間不超過60個月;

              

             ?。?/span>4)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所規定的小型、微型企業劃型標準;

              

             ?。?/span>5)單一在孵企業使用的孵化場地面積不超過 1000平方米。從事航空航天、現代農業等特殊領域的單一在孵企業,不超過3000平方米;

              

              (6)企業產品(服務)屬于科學技術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印發的《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政策依據】

              

              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413號)

              

              2.《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國家大學科技園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98號)

              

              31.國家大學科技園免征房產稅

              

              【享受主體】

              

              國家大學科技園。

              

              【優惠內容】

              

              自201611日至20181231日,對符合條件的國家大學科技園自用以及無償或通過出租等方式提供給孵化企業使用的房產,免征房產稅。

              

              【享受條件】

              

              1.享受優惠政策的國家大學科技園,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span>1)科技園符合國家大學科技園條件。國務院科技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發布國家大學科技園名單。

              

             ?。?/span>2)科技園將面向孵化企業出租場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務的業務收入在財務上單獨核算。

              

              (3)科技園提供給孵化企業使用的場地面積(含公共服務場地)占科技園可自主支配場地面積的60%以上(含60%),孵化企業數量占科技園內企業總數量的75%以上(含75%)。

              

              公共服務場地是指科技園提供給孵化企業共享的活動場所,包括公共餐廳、接待室、會議室、展示室、活動室、技術檢測室和圖書館等非營利性配套服務場地。

              

              2.“孵化企業”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企業注冊地及主要研發、辦公場所在科技園的工作場地內。

              

              (2)新注冊企業或申請進入科技園前企業成立時間不超過3年。

              

              (3)企業在科技園內孵化的時間不超過48個月。海外高層次創業人才或從事生物醫藥、集成電路設計等特殊領域的創業企業,孵化時間不超過60個月。

              

             ?。?/span>4)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所規定的小型、微型企業劃型標準。

              

              (5)單一在孵企業使用的孵化場地面積不超過 1000平方米。從事航空航天、現代農業等特殊領域的單一在孵企業,不超過3000平方米。

              

             ?。?/span>6)企業產品(服務)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政策依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國家大學科技園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98號)

              

              32.國家大學科技園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享受主體】

              

              國家大學科技園。

              

              【優惠內容】

              

              自201611日至20181231日,對符合條件的科技園自用以及無償或通過出租等方式提供給孵化企業使用的土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享受條件】

              

              1.享受優惠政策的國家大學科技園,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科技園符合國家大學科技園條件。國務院科技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發布國家大學科技園名單。

              

             ?。?/span>2)科技園將面向孵化企業出租場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務的業務收入在財務上單獨核算。

              

             ?。?/span>3)科技園提供給孵化企業使用的場地面積(含公共服務場地)占科技園可自主支配場地面積的60%以上(含60%),孵化企業數量占科技園內企業總數量的75%以上(含75%)。

              

              公共服務場地是指科技園提供給孵化企業共享的活動場所,包括公共餐廳、接待室、會議室、展示室、活動室、技術檢測室和圖書館等非營利性配套服務場地。

              

              2.“孵化企業”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span>1)企業注冊地及主要研發、辦公場所在科技園的工作場地內。

              

             ?。?/span>2)新注冊企業或申請進入科技園前企業成立時間不超過3年。

              

              (3)企業在科技園內孵化的時間不超過48個月。海外高層次創業人才或從事生物醫藥、集成電路設計等特殊領域的創業企業,孵化時間不超過60個月。

              

             ?。?/span>4)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所規定的小型、微型企業劃型標準。

              

             ?。?/span>5)單一在孵企業使用的孵化場地面積不超過1000平方米。從事航空航天、現代農業等特殊領域的單一在孵企業,不超過3000平方米。

              

              (6)企業產品(服務)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政策依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國家大學科技園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98號)

              

             ?。ㄋ模μ峁┵Y金、非貨幣性資產投資助力的創投企業、金融機構等給予稅收優惠

              

              33.創投企業按投資額的一定比例抵扣應納稅所得額

              

              【享受主體】

              

              創業投資企業。

              

              【優惠內容】

              

              可以按照其對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該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享受條件】

              

              1.創業投資企業采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24個月)以上;

              

              2.經營范圍符合《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且工商登記為“創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等專業性法人創業投資企業;

              

              3.按照《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完成備案,經備案管理部門年度檢查核實,投資運作符合《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

              

              4.創業投資企業投資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按照《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科發火〔2008172號)和《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國科發火〔2008362號)的規定,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5.符合職工人數不超過500人,年銷售(營業)額不超過2億元,資產總額不超過2億元的條件。

              

              【政策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

              

              3.《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創業投資企業所得稅優惠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987號)

              

              34.有限合伙制創業投資企業法人合伙人按投資額的一定比例抵扣應納稅所得額

              

              【享受主體】

              

              有限合伙制創業投資企業的法人合伙人。

              

              【優惠內容】

              

              有限合伙制創業投資企業采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滿2年(24個月)的,該投資企業的法人合伙人可按照其對未上市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投資額的70%抵扣該法人合伙人從該投資企業分得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享受條件】

              

              1.有限合伙制創業投資企業是按規定設立的專門從事創業投資活動的有限合伙企業;其法人合伙人是實行查賬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居民企業;

              

              2.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是在中國境內注冊的實行查賬征收的、經認定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且年銷售額和資產總額均不超過2億元、從業人數不超過500人的企業;

              

              3.投資年限滿2年(24個月);

              

              4.有限合伙制創業投資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及分配要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合伙企業合伙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59號)相關規定執行。

              

              【政策依據】

              

              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將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有關稅收試點政策推廣到全國范圍實施的通知》(財稅〔2015116號)

              

              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有限合伙制創業投資企業法人合伙人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81號)

              

              3.《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創業投資企業所得稅優惠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987號)

              

              35.以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確認的非貨幣性資產轉讓所得分期繳納企業所得稅

              

              【享受主體】

              

              以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的居民企業。

              

              【優惠內容】

              

              可在不超過5年期限內,將資產轉讓所得分期均勻計入相應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按規定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享受條件】

              

              1.企業以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應于投資協議生效并辦理股權登記手續時,確認非貨幣性資產轉讓收入的實現,應對非貨幣性資產進行評估并按評估后的公允價值扣除計稅基礎后的余額,計算確認非貨幣性資產轉讓所得。

              

              2.企業以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而取得被投資企業的股權,應以非貨幣性資產的原計稅成本為計稅基礎,加上每年確認的非貨幣性資產轉讓所得,逐年進行調整。

              

              3.被投資企業取得非貨幣性資產的計稅基礎,應按非貨幣性資產的公允價值確定。

              

              4.企業在對外投資5年內轉讓上述股權或投資收回的,應停止執行遞延納稅政策,并就遞延期內尚未確認的非貨幣性資產轉讓所得,在轉讓股權或投資收回當年的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時,一次性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5.企業在對外投資5年內注銷的,應停止執行遞延納稅政策,并就遞延期內尚未確認的非貨幣性資產轉讓所得,在注銷當年的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時,一次性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6.非貨幣性資產,是指現金、銀行存款、應收賬款、應收票據以及準備持有至到期的債券投資等貨幣性資產以外的資產。

              

              7.非貨幣性資產投資,限于以非貨幣性資產出資設立新的居民企業,或將非貨幣性資產注入現存的居民企業。

              

              【政策依據】

              

              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非貨幣性資產投資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4116號)

              

              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非貨幣性資產投資企業所得稅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33號)

              

              36.以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確認的非貨幣性資產轉讓所得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

              

              【享受主體】

              

              以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的個人。

              

              【優惠內容】

              

              對非貨幣資產轉讓所得應按“財產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可在不超過5年期限內繳納。

              

              【享受條件】

              

              1.個人以非貨幣性資產投資,應于非貨幣性資產轉讓、取得被投資企業股權時,確認非貨幣性資產轉讓收入的實現,應按評估后的公允價值確認非貨幣性資產轉讓收入。

              

              2.非貨幣性資產,是指現金、銀行存款等貨幣性資產以外的資產,包括股權、不動產、技術發明成果以及其他形式的非貨幣性資產。

              

              【政策依據】

              

              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非貨幣性資產投資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41號)

              

              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非貨幣性資產投資有關個人所得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20號)

              

              37.金融企業發放涉農和中小企業貸款按比例貸款準備金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享受主體】

              

              金融企業。

              

              【優惠內容】

              

              按照以下比例計提的貸款損失準備金,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1)關注類貸款,計提比例為2%;

              

              (2)次級類貸款,計提比例為25%

              

             ?。?/span>3)可疑類貸款,計提比例為50%;

              

             ?。?/span>4)損失類貸款,計提比例為100%。

              

              【享受條件】

              

              1.涉農貸款,是指《涉農貸款專項統計制度》(銀發〔2007246號)統計的以下貸款:

              

             ?。?/span>1)農戶貸款。是指金融企業發放給農戶的所有貸款。農戶貸款的判定應以貸款發放時的承貸主體是否屬于農戶為準。農戶,是指長期(一年以上)居住在鄉鎮(不包括城關鎮)行政管理區域內的住戶,還包括長期居住在城關鎮所轄行政村范圍內的住戶和戶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戶,國有農場的職工和農村個體工商戶。位于鄉鎮(不包括城關鎮)行政管理區域內和在城關鎮所轄行政村范圍內的國有經濟的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的集體戶;有本地戶口,但舉家外出謀生一年以上的住戶,無論是否保留承包耕地均不屬于農戶。農戶以戶為統計單位,既可以從事農業生產經營,也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經營。

              

             ?。?/span>2)農村企業及各類組織貸款。是指金融企業發放給注冊地位于農村區域的企業及各類組織的所有貸款。農村區域,是指除地級及以上城市的城市行政區及其市轄建制鎮之外的區域。

              

              2.中小企業貸款,是指金融企業對年銷售額和資產總額均不超過2億元的企業的貸款。

              

              3.金融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應先沖減已在稅前扣除的貸款損失準備金,不足沖減部分可據實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政策依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準備金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53號)

              

              38.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

              

              【享受主體】

              

              金融機構和小型微型企業。

              

              【優惠內容】

              

              免征印花稅。

              

              【享受條件】

              

              簽訂借款合同。

              

              【政策依據】

              

              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的通知》(財稅〔201478號)

              

              2.《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

             

            (來源:中國稅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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