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鮮活肉蛋產品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2〕75號)
2.蔬菜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1〕137號)
3.軍隊用糧、救災救濟糧、水庫移民口糧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字〔1999〕198號)(部分條款失效)
4.個人銷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6〕36號)
5.為了配合國家住房制度改革,企業、行政事業單位按房改成本價、標準價出售住房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6〕36號)
6.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6〕36號)
7.公共租賃住房經營管理單位出租公共租賃住房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6〕36號)
8.個人出租住房應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應納增值稅(政策依據:財稅〔2016〕36號)
9.隨軍家屬從事個體經營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6〕36號)
10.軍轉干部從事個體經營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6〕36號)
11.企業安置隨軍家屬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6〕36號)
12.企業安置軍轉干部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6〕36號)
13.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扣減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7〕46號)
14.企業招用退役士兵扣減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7〕46號)
15.由殘疾人的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691號))
16.托兒所、幼兒園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務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6〕36號)
17.養老機構提供的養老服務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6〕36號)
18.殘疾人福利機構提供的育養服務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6〕36號)
19.婚姻介紹服務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6〕36號)
20.殯葬服務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6〕36號)
21.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積金在指定的委托銀行發放的個人住房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6〕36號)
22.家政服務企業由員工制家政服務員提供家政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6〕36號)
23.殘疾人員本人為社會提供的服務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6〕36號)
24.安置殘疾人就業增值稅即征即退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6〕52號)
25.殘疾人個人提供勞務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6〕52號)
26.重點群體從事個體經營扣減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7〕49號)
27.招錄重點群體就業扣減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7〕49號)
28.糧食企業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字〔1999〕198號)(部分條款失效)
29.儲備大豆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4〕38號)
30.政府儲備食用植物油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字〔1999〕198號)(部分條款失效)
31.福利彩票、體育彩票的發行收入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6〕36號)
32.涉及家庭財產分割的個人無償轉讓不動產、土地使用權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6〕36號)
33.邊銷茶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1]89號、財稅〔2016〕73號)
34.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6〕36號)
35.光伏發電增值稅即征即退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6〕81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32號)
36.國家大學科技園收入免征增值稅(政策依據:財稅〔2016〕98號)
37.科技企業孵化器收入免征增值稅(政策依據:財稅〔2016〕89號)
38.軟件產品增值稅即征即退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1〕100號)
39.臺灣航運公司、航空公司從事海峽兩岸海上直航、空中直航業務在大陸取得的運輸收入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6〕36號)
41.符合條件的擔保機構從事中小企業信用擔?;蛘咴贀I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6〕36號)
42.小微企業等小額貸款利息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7〕77號、財稅[2018]91號 )
43. 小微企業等融資擔保、再擔保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7〕90號)
44.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優惠(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691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52號、財稅〔2017〕76號)
45.資產重組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6〕36號)
46.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0〕110號、財稅〔2016〕36號)
47.污水處理費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01〕97號)
48.新型墻體材料增值稅即征即退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5〕73號)
49.風力發電增值稅即征即退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5〕74號)
50.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及勞務增值稅即征即退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5〕78號)
51.被撤銷金融機構轉讓財產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03〕141號,財稅〔2016〕36號)
52.黃金期貨交易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08〕5號)
53.上海期貨保稅交割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0〕108號)
54.鉆石交易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06〕65號)
55.原油和鐵礦石期貨保稅交割業務增值稅政策(政策依據:財稅〔2015〕35號)
56.國債、地方政府債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6〕36號)
57.外匯管理部門在從事國家外匯儲備經營過程中,委托金融機構發放的外匯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6〕36號)
58.統借統還業務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6〕36號)
59.香港市場投資者(包括單位和個人)通過滬港通買賣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A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6〕36號)
60.香港市場投資者(包括單位和個人)通過基金互認買賣內地基金份額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6〕36號)
61.證券投資基金(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債券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6〕36號)
62.金融同業往來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6〕36號、財稅〔2016〕46號、財稅〔2016〕70號)
63.合格境外投資者(簡稱QFII)委托境內公司在我國從事證券買賣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6〕36號)
64.個人從事金融商品轉讓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6〕36號)
65.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的貸款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6〕36號)
66.黃金期貨交易增值稅即征即退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08〕5號)
67.郵政代理金融收入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6〕83號)
68.熊貓普制金幣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2〕97號)
69.保險公司開辦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險產品取得的保費收入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6〕36號)
70.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增值稅即征即退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6〕36號)
71.小額貸款公司取得的農戶小額貸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7〕48號)
72.飼料產品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01〕121號、財稅〔2001〕30號)(部分條款失效)
73.有機肥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08〕56號)(部分條款失效)
74.農業生產資料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02〕89號、財稅〔2001〕113號)(部分條款失效)
75.農村電網維護費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字〔1998〕47號)
76.農民專業合作社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08〕81號)(部分條款失效)
77.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物保護、農牧保險以及相關技術培訓業務,家禽、牲畜、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6〕36號)
78.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6〕19號)
79.承包地流轉給農業生產者用于農業生產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7〕58號)
80.滴灌帶和滴灌管產品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07〕83號)
81.將土地使用權轉讓給農業生產者用于農業生產免征增值稅(政策依據:財稅〔2016〕36號)
82.特殊教育校辦企業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04〕39號)
83.從事學歷教育的學校提供的教育服務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6〕36號)
84.學生勤工儉學提供的服務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6〕36號)
85.國家助學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6〕36號)
86.政府舉辦的從事學歷教育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學校(不含下屬單位),舉辦進修班、培訓班取得的全部歸該學校所有的收入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6〕36號)
87.政府舉辦的職業學校設立的企業從事部分“現代服務”、“生活服務”業務活動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6〕36號)
88.高校學生食堂餐飲服務收入、高校學生公寓住宿費收入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6〕82號)
89.宣傳文化事業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8〕53號)
90.動漫企業增值稅即征即退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8〕38號)
91.電影產業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4〕85號)
92.轉制文化企業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4〕84號)
93.紀念館、博物館、文化館、文物保護單位管理機構、美術館、展覽館、書畫院、圖書館在自己的場所提供文化體育服務取得的第一道門票收入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6〕36號)
94.寺院、宮觀、清真寺和教堂舉辦文化、宗教活動的門票收入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6〕36號)
95.科普單位的門票收入,以及縣級及以上黨政部門和科協開展科普活動的門票收入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8〕53號)
96.個人轉讓著作權免征增值稅(政策依據:財稅〔2016〕36號)
97.有線電視基本收視費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7〕35號)
98.飛機維修勞務增值稅即征即退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00〕102號)
99.軍隊空余房產租賃收入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6〕36號)
100.鐵路貨車修理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01〕54號)
101.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6〕36號)
102.管道運輸服務增值稅即征即退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6〕36號)
103.國家商品儲備管理單位及其直屬企業承擔商品儲備任務,從中央或者地方財政取得的利息補貼收入和價差補貼收入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6〕36號)
104.醫療機構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6〕36號、財稅〔2000〕42號)
105.抗艾滋病藥品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6〕97號)
106.外國政府和國際組織無償援助項目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02〕2號)
107.鉑金增值稅即征即退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03〕86號)
108.已使用固定資產減征增值稅(政策依據:財稅〔2009〕9號、財稅〔2014〕57號)
109.黃金交易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02〕142號、財稅〔2000〕3號)(部分條款失效)
110.購置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抵減增值稅(政策依據:財稅〔2012〕15號、財稅〔2004〕167號)
111.土地所有者出讓土地使用權和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6〕36號)
112.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出讓、轉讓或收回自然資源使用權(不含土地使用權)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6〕36號)
113.行政單位之外的其他單位收取的符合條件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6〕36號)
114.血站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財稅字〔1999〕264號)
115.避孕藥品和用具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691號))
116.古舊圖書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691號))
117.自產農產品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691號))
【納稅人注意事項】
1.本文列示的增值稅優惠政策具體以相關政策為準。
2.納稅人在資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稅務機關跑一次。
3.納稅人享受備案類減免稅的,應當按規定進行納稅申報。納稅人享受減免稅到期的,應當停止享受減免稅,按照規定進行納稅申報。納稅人享受減免稅的情形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向稅務機關報告。
4..納稅人兼營免稅、減稅項目的,應當分別核算免稅、減稅項目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不得免稅、減稅。
5.備案資料可在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門戶網站或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查詢。
(來源:寧波稅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