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維碼】
【業務描述】
增值稅專用發票、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及增值稅普通發票丟失、被盜、損毀致無法辨認代碼或號碼、滅失的,納稅人向稅務機關報告,稅務機關備案。
·國稅業務。
·縣級業務。
【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化增值稅發票領用和使用程序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19號)
【受理部門】
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場所),具體地址可在各地稅務機關官網查詢,或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查詢。
【辦理時限】
(一)納稅人辦理時限
發現發票丟失、損毀當日。
(二)稅務機關辦理時限
報送資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寫內容完整的,受理后即時辦結。
【報送資料】
(1)《發票掛失/損毀報告表》。
(2)刊登遺失聲明的版面原件和復印件。
【基本流程】